時間:[2021/9/6 11:01:01] 閱讀數(shù):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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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月20日,根據(jù)中共聊城市國資委委員會《關(guān)于付剛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》要求,經(jīng)市國資委黨委會研究決定,免去付剛聊城市城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(jīng)理、中共聊城市城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委員職務。
2021年8月20日,根據(jù)《關(guān)于李陽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》(聊國資黨〔2021〕45號)和水務集團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,聘任柳冰為聊城市城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(jīng)理。
